核心提示:实施信用联合奖惩 助推泸州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泸州市信用联合奖惩系统作为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通与其他政府部门的业务系统来实现信用红黑名单的自动奖惩,构建“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惩戒、自动反馈”的全流程自动化联合奖惩新格局。

  近日,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受理四川某公司与泸州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未报告财产状况,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泸州信用联合奖惩系统推送至36个部门。

  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科科长邱宏说:“2月底,该公司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业务时,因系统识别被拦截,同日便向法院案款专用账户转账5万余元。3月1日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全部履行还款义务后,法院已依法将该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系统从2018年8月启动建设以来,在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信用办的指导下,已先后联通了36个部门,实现以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主要惩戒对象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惩戒、自动反馈”的全流程自动化联合奖惩新格局,失信主体的相关业务办理将会被自动拦截并实时反馈至信用联合奖惩系统。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汪小川告诉记者:“通过这种联合惩戒,我们有效地和全市36家有行政处罚权力的机构,一起联合对相关的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许可、行业准入、金融融资和政府奖补贴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应该说是助推了我们“基本解决执行难”这项工作。”

  据了解,泸州市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帮助泸州法院,实现了不动产网络查控、住房公积金网络查询。通过“点对点”网络查询145568次,涉及被执行人数4472人、存款金额7.61亿元、房屋1426套、土地使用权607宗。推出公交车载电视、电话彩铃、影院动漫播放等“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新模式。先后对763家失信企业和7399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193家企业因信用缺失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到融资限制和行业惩戒;迫使1689名债务人自动履行债务6755.98万元。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开展综治网格员协助执行;推出财产保全、执行悬赏、司法救助三项保险。各机关和社会组织协助查找到被执行人946人,协助查找财产价值3.6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