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4月17日上午,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座谈会在惠州召开。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

  4月17日上午,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座谈会在惠州召开。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司长陈洪宛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国信用》杂志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全国城市信用建设有序推进、成效显著,特别是涌现出了一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探索积累了一系列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但也有部分城市存在不良信用事件高发、黑名单企业和重点关注名单企业占比较高、联合奖惩工作进展缓慢、信用制度不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较高等问题。对此,陈洪宛指出,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工作。

  一是要提高对城市信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城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培育良好的消费、投资和金融信用环境,增强城市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文明城市创建,营造健康和谐社会环境。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软实力”,可以防范很多领域的“硬问题”,降低社会治理的“硬成本”,避免付出更多的“硬代价”。

  二是要将诚信纳入城市的治理理念和核心文化。要建立各类主体信用记录,将信用信息嵌入行政管理过程中,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区别不同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瞄准违法失信风险开展精准监管。要将诚信品格融入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内核,使诚实守信内化为市民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市民的自觉行动。要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城市信用环境,利用现代传媒工具,宣传推广城市信用建设工作成效,努力增强全体公民信用意识,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认真抓好信用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城市要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面实现国家、省、市三级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要对企业和自然人做到全覆盖,并逐级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共用。要开通信用门户网站或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信用专栏,公开发布信用信息、信用案例和信用制度。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层面已经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细化联合奖惩措施,并嵌入平台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实现执行落实。要注重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创造更多的信用应用需求和场景。

  据了解,“双公示”制度是指政府各级部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决定所产生的信用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上网公示的制度。自2017年开展第三方评估以来,地方政府“双公示”工作水平大幅提升,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显著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明显改善。同时,“信用中国”网站“双公示”信息数据量持续增长,截至2018年底,“双公示”数据量增至1.47亿余条,增幅约622%。但仍然存在产生的“双公示”信息未上传至“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率、有效率、信息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对此,会议明确,各地方要切实加强“双公示”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双公示”责任主体,将“双公示”工作落到实处;准确把握 “谁产生、谁公示、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保证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及时、全面、完整地向社会公开;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省级信用门户网站开发完善“双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并通过省级信用门户网站共享至“信用中国”网站;强化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畅通异议处理渠道,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

  座谈会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副司长张春主持。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情况,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了 “双公示”第三方评估情况。部分省区和有关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