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江苏省连云港市持续推进节能信用体系建设

为推进节能管理工作,2019年4月24日,市信用办、市工信局就拟印发的《连云港市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召开了推进会议。

  会议提出,《连云港市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将强化全市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将节能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能够有效减少拒不执行“整改通知书”等节能失信行为发生。另外,节能失信记录将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披露,并建立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有失信记录的单位,市级节能主管部门及节能监察机构应对其加大检查力度。市信用办将失信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这一办法将适用于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日常用能或经营中的节能违法违规行为,节能失信记录的对象为单位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