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是建立信用分级分类标准。出台《商务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商务领域信用主体统一划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

        一是建立信用分级分类标准。出台《商务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商务领域信用主体统一划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四大类,“A+、A、B、C、C-、D、D-”七个等级,并依据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以及相关政策制定针对“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对象”“申请资金扶持对象”“评先选优、申请优惠政策的对象”三大类信用主体的奖惩措施,全面提升商务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是组织开展信用监管。将审核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等列为商务领域行政审核、行政许可、政策支持、市场监管等工作的重要程序,为诚实守信主体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违法失信主体实行服务受限等预防和惩戒措施。支持家政、餐饮、成品油等行业协会通过制定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探索对诚信主体进行重点推介、减免会费等措施激励,对失信主体进行行业内警告、通报批评、不予接纳等约束或惩戒。

  三是联合实施信用奖惩。组织开展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及联合奖惩工作,公开发布外经外贸突出贡献企业、品牌家政、山东老字号、重要产品追溯工作先进单位等一批商务领域信用红名单,对60家守信企业实施联合激励,对2家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会同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汽车流通行业协会,与7家企业合作推出“海贝分”AA级、AAA级诚信群体优惠政策10余项,让更多守信主体充分享受“信用红利”。